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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舉辦江蘇省東臺中學第十九屆藝術周書法、繪畫、攝影、小報、手工制作作品比賽的通知
各年級、各班級:
新年的鐘聲即將敲響,在全校師生滿懷激情迎接新年到來之際,學校第19屆藝術周將在本月下旬舉行。在這期間,將舉辦學生書法、繪畫、攝影、小報、手工制作作品展。這是展示和發(fā)展學生特長,活躍校園文化生活的大好時機,也是學校 “在做大中做強”, 實施素質(zhì)教育的一個組成部分。現(xiàn)將有關比賽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圍
凡我校學生的作品均可參賽。每個班級可以選送書法、繪畫、攝影、小報、手工制作作品參賽,作品類型要全,每班至少8件,數(shù)量多者不限。作品內(nèi)容應格調(diào)高雅,有較高的思想性、藝術性。此項比賽的結果將作為班主任考核及文明班級的考評依據(jù)之一。
二、規(guī)格要求
1.書法作品
硬筆書法:16 k豎寫、橫寫均可。毛筆書法:豎寫 長70厘米、寬35厘米左右;橫寫 長80厘米、寬40厘米左右。
2.繪畫作品
除漫畫、素描為8 k外,其它如國畫、水彩、水粉畫等一律長80厘米、寬30厘米(豎畫)或長64厘米、寬44厘米(橫畫)。
3.攝影作品
反映校園景點、校園生活的彩色或黑白照片5寸、7寸均可。
4、小報
主題:愛國主義、研究性學習、校園生活、新年暢想等。式樣8K橫式。
5.手工制作作品
式樣尺寸不限。
三、參賽作品由各班收齊后于12月20日前送政教處,過期不繳,作自動放棄。
四、評獎辦法
1.書法(分硬筆和毛筆)、繪畫、小報作品擬評出一等獎六名,二等獎十二名,三等獎二十四名;攝影擬評出一等獎二名,二等獎四名,三等獎八名。(若高質(zhì)量的作品件數(shù)多,將適當增加各獎級人次)。
2.以各班獲獎作品得分之和排列評出團體總分前六名(按一等獎7分,二等獎5分,三等獎3分計算),得分高的名次在前,如遇得分相同,以一等獎多者列前,其余類推。
3.優(yōu)秀作品將在學校櫥窗中展出。
五、所有參賽作品必須是本人創(chuàng)作或制作,杜絕弄虛作假。否則,除取消參賽資格外,還將進行校內(nèi)通報批評。
以上通知,希貫徹執(zhí)行。
200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