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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今年高考將推廣“平行志愿”錄取方式
教育部近日表示,08年高考將推廣平行志愿的投檔錄取方式。所謂“平行志愿”就是在每個錄取批次的學校中,考生可填報若干個平行的學校,然后按“分數(shù)優(yōu)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投檔錄取,改變過去志愿優(yōu)先的錄取原則。
以前考生只能填報一個第一志愿,如果第一志愿落選,即使他的分數(shù)達到或遠遠高于第二志愿所報學校的錄取線,也只有在這所學校第一志愿沒有招滿的情況下,才有可能被錄取。這就使考生第一志愿落空后,其他志愿落選的可能性非常大。
北京大學教授高考咨詢專家孫東東說:“我們過去的原則叫什么呢,叫分數(shù)相同看志愿,志愿相同看分數(shù),那么實行平行志愿以后呢,志愿是依據(jù),分數(shù)是前提?!?
具體地說,按照平行志愿錄取方式,錄取時,將考生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排隊,依次檢索考生填報的A、B、C等幾個平行志愿,如果符合A志愿,則被錄取,如果分數(shù)不夠,則繼續(xù)檢索B志愿,依次類推,直到被符合條件的學校錄取。
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科研處張江琳說:“那么對考生來講,他機會就是增加了,不像過去,只有一個第一志愿,他的機會只有一次,現(xiàn)在有相當于三個第一志愿,等于機會有三次。”
目前,我國已有湖南、江蘇、浙江等省份在高考招生錄取中采用平行志愿。08年,上海、北京兩市也將推行平行志愿。教育部有關(guān)人士表示,08年高考將推廣平行志愿,不過,由于各省份具體情況不同,是否實行平行志愿由各省份自主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