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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校方責任險將全部由政府購買
文章來源:新華社
發(fā)布時間:2008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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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新華社北京4月15日電 (記者毛曉梅 吳 晶 韓 潔)記者15日獲悉,教育部、財政部、中國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已于日前聯(lián)合簽發(fā) 《關(guān)于推行校方責任保險 完善校園傷害事故風險管理機制的通知》,決定將在全國各中小學校中推行由政府購買意外傷害校方責任保險的制度。其中明確,九年義務(wù)教育階段學校投保校方責任險所需費用,由學校公用經(jīng)費中支出,每年每生不超過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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